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金水区等9个城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2022年97号)

2022年05月17日 07:43 金水发布 已有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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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开展金水区等9个城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

(2022年97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破解隐匿传播风险,牢牢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建立常态化重点筛查、定期筛查、全员筛查核酸检测机制,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金水区等9个城区(含开发区)开展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采样时间

5月17日上午8:00开始采样工作,18:00完成采样工作。

二、 采样对象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 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 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文: 责编:王佳莉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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