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使用“函授”“业余”名称,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教育部:推进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提质

2022年08月18日 09:12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已有572次阅读
扫码可在移动端浏览

本报讯(记者 张欣)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近日,《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加强内涵建设。按照“系统谋划、分类指导,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夯实基础、强化能力,数字赋能、精准治理”的原则,形成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主办高校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举办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

《实施意见》针对教育教学环节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办学基本要求,加强教材建设管理,规范校外教学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广泛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主办高校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创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方式,提高办学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加强教育教学在线常态监测。

作者:记者 张欣

《中国教育报》2022年08月18日第1版 版名:要闻

文: 责编:王佳莉 | 打印
阅读下一篇
关于我们 | 栏目介绍 | 联系我们 | 教育网站导航
© 2001 - 现在 版权所有:郑州教育信息网 地址:郑州市南阳路314号    豫ICP备10019805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1-6395101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zzedut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