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提示: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

2022年09月30日 08:38 教育部 已有520次阅读
扫码可在移动端浏览

近期,发现有一些机构打着高薪旗号,招用“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严重扰乱培训市场秩序,误导社会公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为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合提示:

一、 家庭教育指导是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重在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二、 “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相关主管部门未颁发或授权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三、 “家庭教育指导师”不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质要求,不能招用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

四、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成年人,以“家庭教育指导”等名义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2022年9月28日

文: 责编:杨召蕾 | 打印
阅读下一篇
关于我们 | 栏目介绍 | 联系我们 | 教育网站导航
© 2001 - 现在 版权所有:郑州教育信息网 地址:郑州市南阳路314号    豫ICP备10019805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1-6395101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zzeduts@126.com